为何会突然生出一丝感动与冲动呢。
虞砚比所有人都疯狂,也比所有人都爱她。
他是个怪物,是个偏执到了极点、占有欲强到能将人湮没的怪物。
也是个愿意为了她妥协,弯下高傲的脊梁,在她面前臣服的怪物。
她爱极了这个怪物。
所以她大概也是个奇怪的人吧。
“好,我愿意。”她把头埋进他怀里,轻声撒娇,“只给你看,不给旁人看。”
虞砚眼眶蓦地潮湿,他紧紧回抱,半晌,心中忐忑骤然消散,只剩下了感恩。
“既如此……那我便当真了。”
亲吻伤痕我的血很脏,我想都放掉。……
深夜,虞砚从西北暗牢走出。
他身上带着不小心沾染上的令人作呕的血污味与发霉的腐臭味,手里捏着一条帕子,一边擦拭着手指上的血迹,一边往外走。
孟久知跟在他身后,暗牢在他们身后合上,隔绝了撕心裂肺的惨叫,他心如止水,习以为常。
他看着男人用帕子用力搓着修长劲瘦的手,看着白色的巾帕擦过了指骨的鲜明棱角,看着血迹在手背微凸的青色血管上慢慢消失。
孟久知收回视线,落下了眸子,“主子,那人如何处置?”
没有挑断手脚筋,没有打断四肢,更没有杀死。
这显然不符合安北侯的一贯作风,对于触及到他底线的人,无一例外都埋尸地下,这回很显然,他手下留情了。而且……
孟久知悄悄抬眼,心里直犯嘀咕。也不知怎么回事,他发现自家主子今夜的心情似乎很好。
这也是从前没有过的情况,懒如虞砚,要是动手,必定是十分生气或是不耐烦的,这回不仅显而易见地能看出他的愉悦,而且下手的方式堪称温和。
“给他拿些银子,”虞砚擦拭着指尖上的鲜血,淡声道,“那双眼睛就当本侯买下了。”
安北侯的“一些银子”,那也是寻常人家一生都无法积攒够一大笔钱财。
一个乞丐,对安北侯夫人口出觊觎之语,不仅小命没丢,只没了一双眼睛,还得了一大笔银钱。
孟久知愈发确定,虞砚今夜的心情极好。
他低声应道:“是。”
简单擦拭后,仍有血迹残留在掌心皮肤的脉络里,虞砚眉头紧蹙。
反复揉搓,依旧不见干净,索性作罢。
虞砚在军营里洗干净手,又沐浴更衣完毕,没着急走。他处理了这些日子积攒的公务,再抬头时,天已经蒙蒙亮了。
他抬手按了按太阳穴,伸了个懒腰。身体很疲倦,人却十分精神。
一想到回去又可以看到明娆,唇角便抑制不住地往上扬。
……
婚后的大多数时候,虞砚都保持着驻营一日休假三日的作息,往返与军营与侯府之间。
昨日因为情况特殊,他要处理灾后的事宜,于是在休假日又回去主持大局。
若不是因为明娆出现在刺史府的事刺激到他,他也不会半路撂挑子去找人算账,更不用通宵工作,直到天明。
忙了一宿,回到侯府,彼时明娆才刚苏醒。
虞砚进屋时,明娆正靠在床头,睡眼惺忪。
“娆娆。”
清晨时分,加上他又熬了一宿,嗓音里带着性感的哑。
声音从身后传来,明娆愣了一瞬,随即转头看去。
才刚一动,长发自肩头滑落,同时脸颊贴上来一只冰冷的手指。
她冷得缩了一下脖子,男人手指一顿,收了回去。
女孩声音软糯,拖着娇娇软软的尾音,习惯性依赖撒娇:“你回来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