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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玫瑰 第112节(1 / 3)

他的黑眸睥睨而下,冷若寒霜,似是融不化的冰,坚不可摧。

停了片刻,又不屑嗤声,字字刺他:“你没资格提她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我来啦~

半小时前, 京城第一人民医院来了几位“大客户”。

天色晦暗不明,倾泻如注的雨幕突然出现四五辆名贵豪车,车速疾雷如电, 凹凸的宽齿轮胎狠狠轧过柏油路面,霎时间, 水花迸溅, 落于地面漾起层层涟漪。没过几秒钟, 连城的车尾影隐匿即逝。

豪车抵达目的地,仅在医院门口停留两秒钟,站岗保安慌乱拿起对讲机汇报情况,生怕得罪坐在里面矜贵冷漠的京城商圈大佬。

分地位的不只是人, 还有车。

放眼望去, 停路中央车身通体全黑的是辆劳斯莱斯银魅, 其他四辆是白色奥迪a8,价钱明摆着,后者只能成为前者的陪衬。

与此同时, 医院喧嚣更甚, 家属、病患、护士等等众人的目光全然集聚车停的方向,参差不平的讨论声掩不住——

“劳斯莱斯银魅,这是哪个大佬的爱车啊,据说,这辆车全球不过十辆, 每辆价钱不低于这个数!”一青年男人伸出五指, 连续强调三遍,“十五亿啊, 有钱有钱!”

“还能是谁?瑞墨公司的老总。要知道, 瑞墨可是世界500强企业之内的上市公司, 内部精英群贤毕集,招聘门槛超级高,学位要求最低得是211研究生,多少人做梦都想去呢!”

“诶诶诶,你听说了吗,据说这位老总的现任妻子是加拿大人,背景强大,他们属实强强联合!”

“现任妻子?老总离过婚?我怎么不知道,说来听听啊。”

“都说是现任……”那人像是感受到了什么,立马朝朋友眉飞色舞,剩下的话吞进肚子里,“别说话别说话,人来了。”

“走走走走,惹不起……”

男人下车,身旁保镖为他撑起黑骨伞。他西装革履,身形挺立,神色却万分焦急,视线时不时投向怀中抱着的瘦小女孩。

小女孩头部出了血,鲜血止不住地往外冒,跟在男人身侧的金发女人心痛的要命,眼泪如海般流下。

抓紧一切时间送往急诊室,好在赶来及时,手术进行顺利,小女孩额角的位置缝了三针。

医生说,这段时间要好好养伤,忌辛辣刺激性、海鲜类冷凉食物,多吃些清淡的,适当补充营养,不要过剩。

病房内,沈埕坐在病床旁边,一向冷淡漠然的眉眼,此刻间分外柔和,他对小女孩说:“夕夕,头还疼吗?用不用爸爸叫医生帮你看看?”

刚做完手术十分钟,沈夕便醒来了,看来是恢复得不错。

她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,浅浅摇头,“不疼啦爸爸,都怪夕夕贪玩撞到桌角,让爸爸妈妈担心了。”

小女孩名叫沈夕,中加混血,今年刚满六岁,脸型小巧,皮肤奶白,一头及腰浅色亚麻长直发,芭比娃娃似的。

头部受伤确实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,因为贪玩。

原因是今天晚上早早完成家教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,玩的时间比平常多很多。沈夕在自己房间内乱蹦乱跳,也没人管,从凳子上跳下来不小心撞到额角,小孩的承痛能力不强,也致使她当场直接昏了过去。

恰逢私人医生临时出差,这才不得已来医院。

沈埕终于放下心,“那就好……”

“爸爸,妈妈呢?”沈夕左右张望宽敞的病房,没看到女人的身影,细细的眉宇微蹙,唇嘟着,“妈妈去哪了?”

沈埕解释:“她怕你饿肚子,出去买些清淡的粥。”

这时,西装外套的手机震动了下,沈埕抽出手机,让沈夕看清消息内容,上面显示——

a妻:【夕夕是我的宝贝女儿,吃的什么必须我亲自来买。】

a妻:【我马上回来,就快到了。】

沈夕眯了眯眼睛,笑得有点得意,“妈妈知道我想吃什么粥。”

话锋一转,她的语气又带了点小控诉:“不像爸爸,平时工作太忙都没时间陪我。”

语出成真,男人手机电话铃声响了,沈埕低头看联系人信息,是他的助理,十有八/九是工作方面的事情。

沈埕刚想说什么,沈夕先一步替他回答:“我没事的爸爸,你去接电话吧。”

长这么大,沈夕非常懂事,不仅比别人家的孩子更机灵,也很会察言观色。

简而言之,智商情商都不输。

她是这个家里拥有母爱父爱的小公主,是掌上明珠。因此,性格上活泼开朗,又有西方人开放自由的思想,同龄的小朋友们非常愿意和她玩耍。

沈埕点头,“那爸爸出去了,五分钟。”

沈夕表示没问题,“okok。”

可男人怎么也没想到,打完电话,正想赶回病房,转眼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集团老总习惯高高在上,开口没有说“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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